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倡树生态文明殡葬新风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基本殡葬服务惠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推动惠民殡葬政策实现全民普惠,切实解决当前惠民殡葬政策覆盖面不足、政策执行存在偏差、群众办理流程繁琐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国务院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统筹整合现有惠民殡葬政策文件,深入强化协同部门及殡葬服务机构的职能职责,细化惠民殡葬补贴申办流程与惠民资金监管要求,将惠民政策覆盖范围扩大至全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适用范围及对象
通过财政资金,按照重点保基本、优先倾斜特殊困难群体的要求,对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我市户籍的在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遗体/角膜的捐献人(不限户籍),死亡后实行火化(遗体捐献人除外)的,在经民政部门审批设立殡葬服务机构内产生的部分殡仪服务基础项目(含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惠民骨灰盒)及节地生态安葬费用给予相应补贴。
三、主要内容
1.殡仪服务基础项目补贴:本市户籍城乡居民补贴不超过750元;在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优抚对象补贴不超过1500元。
2.节地生态安葬补贴:节地葬式一次性补贴1500元;生态葬式(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撒散、深埋)一次性补贴3000元。
四、创新机制
创新建立 渝逝有安数字应用平台一站式网上通办机制,通过协调公安、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共享调用我市户籍居民、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重点优抚、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人等惠民对象数据标签,实现在费用结算时数据比对、系统核验、自动减免的一站式简申即享功能。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的实施时间为2026年5月1日。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mzj.cq.gov.cn)| 作者: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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